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规范管理,提供工作效能,保证学院等各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学院考勤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创造讲正气、守纪律、重效率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学院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务实高效。按照学院规定的作息制度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因事、因病不能上下班,须履行请假手续。
(三)学院实行固定坐班制及弹性坐班制。学院全体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含专职辅导员及各系部教学及学工干事)实行固定坐班制;学院专任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未安排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固定坐班制)。实行弹性工作制的专任教师必须按照学院教学科研计划在蒋巷校区统一完成任务和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其他集体活动。
(四)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负领导责任。
(五)考勤是教职工各类考核、岗位聘任、职务(称)晋升、工资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勤方法及程序
(一)关于考勤方法。学院实行面部识别考勤。全体教职工上、下班,加班,值班均采用面部识别考勤。
(二)关于考勤责任部门。学院考勤工作由人事处牵头负责;学院院长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参与配合。其中:行政及教辅人员上班时间在岗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由所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专/兼职教师上课时间遵守教学纪律情况由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会、各系部负责监督检查。
(三)关于上下班及值班考勤时间。学院上班时间为上午8:2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6:30。
实行固定坐班制人员每天考勤二次,时间为上午7:30—8:40,下午为16:15—17:00。
实行弹性坐班制人员每周二、周五考勤,时间为当天14:00前,下午16:15—17:00。
值班人员除参加上述正常考勤外,晚值班考勤二次,时间为19:00¬—19:30,21:15—21:30。
(四)关于会议考勤时间。学院及各部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开会和集体活动等由召集主持部门负责考勤(缺勤一次按事假0.5天计),会议考勤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学院及各部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开会和集体活动等召集人应提前15分钟到场,参加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如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会的人员,应向会议召集人及会议分管院领导请假。
(五)学院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每月不定期的会同学院领导对考勤情况进行一至二次抽查,并予以公布。
三、请假类别及考勤扣款
(一)关于请假类别。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公假八类。
如遇急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者,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事后补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二次<中层干部事后按实际发生次数办理>)。无特殊理由不按程序请假又不及时补假,一律视为旷工。请假手续完备后,在请假开始的前一天将《江西传媒职业学院请/销假申请表》(附件1)交人事处。事假、病假、丧假按实际工作日计算,产假假期内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一律采取连续计算。
(二)关于公假说明。由学院安排的业务学习和各类培训进修,属公假。教职工个人参加职业能力提升等有关学习培训,应尽量安排在寒暑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三)关于请假流程。一般人员及中层副职连续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连续请假2天以上—5天(含5天),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请假5天以上,由所在部门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主要领导审批。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请假按照请假时间,必须报分管院领导和主要院领导审批。
(四)关于销假。提前或请假期满(5天以上)需到人事处领回《请/销假申请表》销假。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交回人事处备案。
(五)关于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按上午上班时间晚20分钟内签到的记迟到一次。
早退:按下午下班时间提前20分钟内签到的记早退一次。
比规定签退时间提前2小时(含)以上签退计为旷工;凡无假条,又无考勤记录的工作日计为旷工;超过规定签到时间2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签到按事假处理,比规定签退时间提前2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签退按事假处理。
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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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时间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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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坐班制人员
(正常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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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8:40
正常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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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9:00
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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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10:40
事假0.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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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15:54
事假0.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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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16:14
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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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5—17:00
正常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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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坐班制人员
(每周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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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
14:00前
正常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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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16:14
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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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5—17:00
正常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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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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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9:30
正常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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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5—21:30
正常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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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比规定签退时间提前2小时(含)以上签退计为旷工;凡无假条,又无考勤记录(增加)的工作日计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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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考勤记录。面部识别考勤记录由人事处汇总统计,院长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参与配合。考勤结果每半个月在学院办公平台上公布一次。
(七)关于考勤扣款。
1.事假。
①在编及人事代理人员:
每月扣款为60元/天扣发奖励性绩效。
年终扣款为年终考核绩效÷270×实际事假天数。
②聘用人员:
每月扣款为20元/天。
③学院教职工每学期累计事假十五天及以上者,不能参与当年的评优评先。聘用人员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30天,学院可根据本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病假。
5天以上(含5天)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医务部门证明。弄虚作假以旷工处理。
①在编及人事代理人员:
在编及人事代理人员病假每天按30元标准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病假在一个月以上二个月以内,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病假在二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发放基本工资。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重大疾病另行处理。当年度病假超过6个月(含6个月),不进行年度考核。
②聘用人员:
病假每天按15元标准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当月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参照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其基本生活费。当年度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含6个月),不进行年度考核。学院可根据本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婚、丧假。
①考虑到学院实际情况,婚假原则上要求安排在寒暑假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未经批准的婚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②学院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经审批,可享受三天带薪丧假。
4.产假、陪产假。
①产假、陪产假参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②产假、陪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
③怀孕期间未安排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须参加每周教学活动、全院性活动。若无法参加,参照固定坐班制人员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5.哺乳假
①哺乳假参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条例执行。考虑到学院地理位置较偏远,哺乳期女职工往返辛苦且时间长,出于人性化考虑,哺乳期女职工在假期内上班可延后2小时考勤,下班可提前1小时考勤。
②女职工须书面提出申请哺乳假,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后,交人事处备案。
③哺乳期间正常发放工资。
6.公假。
①公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
7.旷工。
①在编及人事代理人员:
每月扣款为按200元/天标准扣发奖励性绩效。
年终扣款为(年终考核绩效÷270天×实际旷工天数)×2。
②聘用人员:
每月扣款为按100元/天标准扣发当月基本工资。
③学院教职工每学期累计旷工15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8.迟到、早退。
学院教职工迟到、早退20元/人/次处理。
四、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解释。
江西传媒职业学院请销假申请表.rar
江西传媒职业学院
2018年03月23日